汇通财经网

年报存在虚假记载ST沈化两名时任董事被深交所公开谴责

览富财经网消息,9月18日公开信息显示,因年报存在虚假记载,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收深交所公开谴责。

详细违规行为如下:
      沈阳石蜡化工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沈阳蜡化)是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ST沈化)的全资子公司。2018年至2021年,沈阳蜡化为满足管理及考核要求,通过在成本核算过程中人为调整原材料生产投入数量、半成品和产成品数量以及延迟确认存货的方式虚减(虚增)营业成本,虚增(虚减)利润总额、虚减存货。上述行为导致ST沈化2018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。其中,2018年年度报告虚减营业成本1.30亿元,虚增利润总额1.30亿元,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80.44%,虚减存货5.09亿元,占当期披露总资产的5.57%,虚增预付账款3.42亿元,虚减应付账款2.97亿元;2019年年度报告虚减营业成本2.04亿元,虚增利润总额2.04亿元,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绝对值的 29.40%,虚减存货0.95亿元,占当期披露总资产的1.07%,虚增预付账款0.05亿元,虚减应付账款4.25亿元;2020年年度报告虚减营业成本1.04亿元,虚增利润总额1.04亿元,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19.14%,虚减存货5.87亿元,占当期披露总资产的5.61%,虚增预付账款10.26亿元;2021年年度报告虚增营业成本1.48亿元,虚减利润总额1.48亿元,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 70.11%,虚增存货2.91亿元,占当期披露总资产的2.88%。针对前述违规事实,本所已于2025年11月28日对ST沈化和部分责任人作出纪律处分(深证上〔2025〕1320号)。姜立辉作为ST沈化时任董事、沈阳蜡化时任总经理,负责沈阳蜡化生产经营工作,未审慎关注沈阳蜡化生产经营情况,王岩 作为ST沈化时任董事,均知悉ST沈化《2021年年度报告》存货数据存在虚假记载,签字保证ST沈化《2021年年度报告》真实、准确、完整,未能恪尽职守、履行诚信勤勉义务,违反了本所《股票上市规则(2022年修订)》第1.4条、第2.1.2条第一款、第 4.3.1条的规定,对ST沈化《2021年年度报告》虚假记载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。

处罚决定如下:

对姜立辉、王岩采取出具公开谴责的行政监管措施。

公开资料显示,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营业务是糊树脂、烧碱、丙烯酸及脂、聚醚。

截止发稿,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总市值29.91亿元。

相关推荐